反传销咨询救助网-由民间反传销人士李旭创建的中国最权威最专业的反传销门户网站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李旭反传销团队创建的专业反传销门户网站

一传销窝点头目劫人钱财获刑七年

北派传销 01-26 人民法院频道王海波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2013年1月16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建设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11月22日18时许,被害人尚雯被传销人员“何悦”骗至南昌县莲塘镇原江西明星集团宿舍25栋1单元302室的传销窝点。该传销窝点的头目(称“家长”),即被告人陈建设伙同其他传销窝点的传销人员严明国、徐颂书、刘胜东等人,对被害人尚雯采取威胁手段,劫取被害人尚雯人民币800元及银行卡上的存款人民币8 900元。

 

    被告人陈建设于2012年3月2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建设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求助
客服

求助客服服务时间:8:00-23: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求助沟通:

客服
热线

010-87688211
7*15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010-87687239
7*15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010-69243484
7*15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027-84894339
7*15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扫码加好友

扫码加好友

关注公众号

李旭反传销团队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1.Reserved fcxxh.org

蜀ICP备140173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10165号

关注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