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后误入珠海传销跳楼逃生 13名传销成员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北派传销 08-23广州日报陈治家 姬鸿雁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姬鸿雁、刘洁琳、谭炜杰)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宣判了一起13名传销组织成员非法拘禁案。传销组织成员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小良(化名)骗至珠海市斗门区并拘禁在一间出租屋内,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在遭到小良的拒绝后,将小良非法拘禁长达三个月。
经审查,2013年8月3日,现年26岁的被害人小良接到以前同事石某的电话,石某告诉小良,珠海斗门一知名企业工资每月3000多元,还包吃包住。小良来到珠海后便被传销组织成员拘禁在出租屋内,直至两个月后小良迫于无奈上交了3800元入会费,才被转移到另一个传销窝点,同样有多名传销成员贴身看守,直到2013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小良趁传销组织成员熟睡之机,通过冲凉房的小窗逃出,再由二楼平台跳到楼下导致摔倒受伤,被路人发现后报警。民警随后将出租屋内的13名传销组织成员抓获。
据悉,公诉机关将对13名传销组织成员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至斗门区法院。斗门区法院认为13名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宣判后,13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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