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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传销害死了表弟

北派传销 01-02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罗晓娥

本是亲表兄弟,却被传销冲昏了头脑。把表弟引诱到传销组织,几天后发现逃跑的表弟溺水死亡,等待他的除了家人的责骂,还有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被诱骗到传销组织的王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表弟黄某也骗至宝鸡加入传销组织,按照该传销组织领导郑某、张某的安排,王某和周某某接上黄某后先在宝鸡游玩,后带至本市新建路妇幼保健院对面居民楼二楼东侧传销组织寝室,并在回寝室之前将黄某手机收走。之后的三天,郑某安排卢某某等人轮流讲课劝黄某加入传销组织,黄某不同意,郑某安排王某、何某、程某某及周某某、卢某某等人看守黄某,不让离开寝室半步。看守三天后,见黄某态度稍有松动,王某等人带黄某外出放风,黄某趁机逃跑。三天后,在峪泉路北口渭河步行桥西侧河道内打捞出黄某尸体,经法医鉴定,系溺水死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一入传销深似海。近年来,朋友、亲人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亲近的人拉近传销组织的事件并不少见。传销组织里除了团队领导外,绝大多数成员最初都是被引诱而来,被引诱之后有些人想尽办法逃脱,有些人却发展成为组织里的骨干。不论你是否曾经是受害者、被骗者,只要参与了强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文字 罗晓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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