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专骗中老年人,3人非法集资近2000万元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近年来,却有不法分子盯着老年群体下手,非法吸收他们的血汗钱。
重阳节到来之际,我们筛选部分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例,希望能增强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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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余某某系某公司总经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公司(不具有向社会吸收存款的资质)的名义,编造虚假项目,谎称拥有养老基地、酒厂、酒店、庄园、理财等项目吸揽资金。
张某、刘某某为团队经理,负责招募、管理、培训业务员,先后带领业务团队以年化率12%至24%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在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单和拨打电话等形式,向以老年人为主的不特定人群宣传公司投资业务,并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吸揽资金。
经查,余某某所吸收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偿还高利贷等,未用于承诺的投资。
截至案发,共签订借款合同362份,涉及投资人127人,吸收存款1883.4万元,未返还金额近169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近1690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某、刘某某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
法院判决,余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刘某某、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责令三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
这是一起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获利心理急迫、理财知识匮乏、防范意识薄弱等特点,设置极具诱惑性的陷阱,营造资质高、荣誉多、办公场所豪华等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通过组织旅游参观、嘘寒问暖等“温情服务”让老年人放心安心投资。
在此提示,老年朋友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子女应加强对老人的关爱和提醒,拒绝高利诱惑,掌握理财知识,理性稳妥投资,使老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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