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传销惹的祸 下线绑架杀害上线
罪犯指认赃物
几个北方男青年正值创业的最佳年龄,可是,他们却妄图一夜暴富,风风火火南下广西荔浦县搞非法传销,结果被骗得“鸡飞蛋打”一场空,落到这样的下场,他们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而是玩起了“黑吃黑”的手段。终因犯抢劫、故意杀人数罪再也无法踏上家乡的归途。5月2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杜某、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为非法传销活动再次敲响警钟!
南下“创业”误入“鼠窝”
甘肃省宕昌县贾河的杜某、小文以及河北省吴桥县安凌镇的刘某,2006年中学毕业后开始闯荡社会。
不久,他们听人说:“南方创业发财机会遍地都是,其中有一种发财捷径办法——传销,能使你四两拨千斤!发展几个下线,就能当上A级经理;然后等着数钱,两三个月就是百万富翁!”
哗!这筒直是”天上掉馅饼。”第一次听说有这样创业发财捷径的杜某、刘某、小文,被这一梦想迷住了:看来得向南方发展。
2006年5月,年仅20多岁的杜某、刘某、小文,在他人的鼓动下,分别南下桂林荔浦“发展”,希望有一番作为。
小文先到荔浦县发展,原听朋友说在桂林荔浦县可以进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可是一到荔浦后方知是要为一家公司推销保健产品。
听说努力发展下线,自己也会成为 上线,发展更多的“家庭”成员,奖金就多并可当经理部长,小文决心拼搏一下!
小文经过一番打拼,学“前辈”成为一些“下线”的“上线”,成了所谓“公司”的小经理。
而比小文晚到荔浦发展的杜某、刘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却没有小文那样“运气”好,因杜某、刘某两人初涉社会,还没有什么朋友,故各向“上线”经理交了几千元入会费后,也没有经验发展什么下线,故再无法“发达”起来。
杜某、刘某也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出现转机?两人用剩下的钱在荔浦县某招待所租下便宜房间,他们想慢慢等待机会发展“下线业务”。
2008年春节前一天,杜某情绪十分低落:“他妈的!没得钱还赔了几千元进去,连从甘肃带来的路费也赔光了!”
二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在公司干了!”刘某说道。
“你这样的话也太不值得了,我们的钱都给传销上线了。我们还得在公司等机会!”杜某劝说道。
刘某认为这样也不错,如没有搞得钱就灰溜溜回老家,面子也不好过。于是两人便一起住下来。
图谋不轨抢上线
刘某折腾一阵,叫女友小孙到荔浦搞传销;杜某也叫来几个朋友一起发展,但还是没起色。
在传销上没有发展,相反生活费却紧张起来。
“要想办法做事搞点生活费才行!”
于是,杜某、刘某只好到荔浦县城外面一起帮老板卸水果,做起苦力活。但二人身单力薄,做不了多少活,故也挣不了多少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2008年3月,杜某与刘某都差不多没钱用了。
一天在招待所租的房间里,杜某与刘某为荔浦之行没捞到钱而愤不平“我们在荔浦混得太差了,我们的钱都给传销头子了。要想办法搞回钱!”
于是,杜某、刘某两人密谋抢传销头目的钱,实在不行就绑架,威逼要钱。
4月份一天,刘某遇到小文,双方互换了最新手机号,刘某把碰到小文一事告诉了杜某:“机会来了,那小文是另一线的上线,是经理级的上家;这小子有钱,可搞他的钱!”
2008年4月17日早上,刘某遂以来了新发展的传销下线为由,用手机约小文到招待所房间:“小文经理,我甘肃老家来了几个新人,要不要发展他们作下线?”刘某、杜某哄骗道。
小文不知是计,匆匆赶到招待所刘某、杜某的房间。
杜某、刘某假腥腥地与小文聊了一会,见时机成熟,杜某、刘某使眼色抢小文。
但小文没带钱也没带银行卡,两人只抢得一部手机。
“黑吃黑”引发血案
没抢到钱怎么办?杜某和刘某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掉小文!
于是二人便用尼龙绳将小文勒死。然后,两人逃之夭夭。
2008年4月20日21时左右,群众在招待所发现了小文的尸体并报警。
荔浦县公安局立案后马上展开侦查。4月24日,在昆山市长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协助下,警方在昆山市圆明东村抓获了刘某。同时,杜某也在珠海市被抓获。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杜某、刘某二人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经过。
随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依法提起公诉。
5月2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为,杜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均构成抢劫罪。杜某、刘某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小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刘某二人应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中,杜某、刘某均为主犯。法院遂依法判处杜某、刘某均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年,均犯故意杀人罪,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均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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