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区法院审结一起“自愿连锁经营”组织传销案
南派传销 09-26长沙晚报李广军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团队老总”非法获利40万元、“教育总监”非法获利9万元、“自律总监”非法获利7万元……记者昨日从开福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自愿连锁经营”组织传销案,5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获2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金。
本案有5名被告人,其中“团队老总”吕某已经年过五十。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孔某、章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小区附近非法成立以“资本运作”为幌子的“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经查,被告人吕某等人负责的传销组织团队有60多人,组织结构里设置了“体系总裁”、“老总”、“教育总监”、“教育配合”、“自律总监”、“自律配合”等职务级别,对传销人员进行传销活动实施有组织的管理。其中被告人吕某为“团队老总”,其余被告人分别担任“教育总监”、“教育配合”和“自律总监”等,负责组织、领导这个传销组织团队开展活动,其中被告人吕某非法获利40万元,其他被告人非法获利9万元到2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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