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9600元“民间闲散资金二次分配项目”传销案告破
南派传销 11-02太原日报张海瑞
2012年5月左右,张某某、何某等人至某市创立传销组织。该组织对外宣称其从事“民间闲散资金二次分配项目”,并规定每个参加者须一次性缴纳申购款69600元购买21份份额方可加入并成为三星人员。三星只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才可获取提成并依次晋升为四星、五星,且每人仅能发展3名直接下线。三星晋升四星、四星晋升五星均需达到相应的发展人员数量要求,新加入人员缴纳的申购款将以发放岗位工资的形式由其上线人员按比例瓜分。
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在该市已发展传销人员120余人,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其中,张某某系该传销组织的总负责人,何某、金某某等作为大五星以上级别人员,均系该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判决结果:该市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张某某、何某、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5年,罚金6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刑罚。
法官提示:一入传销深似海,从此亲人成路人。本案有以下特点:一是传销组织成员往往从亲友圈入手选择发展对象,以介绍工作、投资项目等为幌子,诱骗不明真相的亲友加入。二是传销组织在进行洗脑式宣传时,往往宣称其产品、项目为“国家政策鼓励”“易获高额回报”,并刻意包装出若干“成功人士”,群众只要高度警惕亲友谎言和谨防投机心态,就能有效避免加入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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