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警方再破“1040工程”传销案件
南派传销 01-16宿松新闻网佚名
近日,宿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针对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参与传销的案件、警情上升态势,经缜密侦查、扩线经营、教育感化、思想功坚,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江某投案自首,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江某,男,36岁,大学文化,宿松县程岭乡人。2013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江某交纳69800元,在河南省洛阳市加入了张某凯、杨某娟(均在逃)等人的“自愿联锁经营业”传销组织。江某加入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自2013年7月份至2015年5月份,在没有任何产品与实际劳务输出的情况下,谎称“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鼓励投资运作的阳光工程,宣传纯资本运作,分别组织宿松籍程岭乡人叶某、杨某等50人到河南洛阳、江苏徐州、河北保定、石家庄市从事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并以高级业务员的身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江某涉案金额达350余万元,非法获利2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1040阳光工程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这个“全国连锁”的传销组织,从2007年开始,南宁、南昌、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他们“忽悠”的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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