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房东得知租客在屋内搞传销 解除合同房间被砸竟短信威胁
南派传销 06-05武汉晚报付豪
租房半年后,房东竟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称租客在搞传销,要其与租客解除合同。前天,房东的朋友张女士(化姓)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这一堵心事。
张 女士称,她的朋友在武昌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去年12月将房子租给了外地来汉的两位年轻男女。租客自称是情侣关系,对房东说话非常客气,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 房合同。6月1日,房东突然接到物业电话,称居民反映他所租的房屋经常有很多人进出,警方调查发现租客是搞传销的。房东深感意外,当天就与租客解除了合同。让房东气愤与不安的是,收房时房内一片狼藉,窗帘和玻璃窗都破了,厕所面盆破裂,沙发脚也断了,房东后来还收到了租客的威胁短信。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称,一般而言,在租房合同中应该有一条规定为“所承租的房屋不能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出现传销等违法行为,出租人随时有权解除 合同,并且有义务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明知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出租人没有举报,甚至有协助违法行为时,要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 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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