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公司老板 在滁州“1040阳光工程”传销被捕
南派传销 12-07中华网徐如波 杨思捷
近日,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移送起诉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系广西人,曾今在老家从事橱柜生意,年收入十余万元,是个远近闻名的小老板。
2016年初,吴某某的一个老乡劝说他到滁州市“干一番大事业”。当吴某某得知所谓的“大事业”就是从事“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后,非但没有拒绝,反而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吴某某就迅速升为B级业务经理,成为了该传销组织的骨干。
2016年8月15日,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经侦大队在对辖区进行传销清理时,当场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吴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参与的该“阳光工程1040”传销组织没有实际的产品,只有所谓的份额,新加入人员最低购买1份、最多购买21份,金额为3800元至69800元,依据购买的份额成为该传销组织内相应级别的成员。吴某某加入传销组织后,通过各种手段发展多名下线,成为了传销组织中的骨干力量。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等待吴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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