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资本运作”“内蒙体系”传销案 42名传销头目受审
南派传销 04-25北海广播电视台 看北海综合



该“内蒙体系”传销组织的传销人员,在北海进以“资本运作”为名,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以投资做生意、旅游等名义,邀请到北海进行考察、随后讲课、以“窜门”的形式向他们介绍“资本运作”传销模式、和资金分配等内容,鼓吹“资本运作是国家暗中扶持行业,加入既有高额回报,诱使他们缴纳申购款,每份6.98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奋梅、马志军、张雪勇等42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4月23日上午,以张奋梅为首的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奋梅、马志军、张雪勇等42人先后出资加入以内蒙古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传销体系,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加入,至案发时,被告人张奋梅、马志军、张雪勇等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均超过120人,层级达三级以上。本次受审的“内蒙体系”的42名被告人,文化水平大多数为初中文化水平或小学文化水平,有2名被告人为大学文化水平,其中多人无业。



该“内蒙体系”传销组织的传销人员,在北海进以“资本运作”为名,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以投资做生意、旅游等名义,邀请到北海进行考察、随后讲课、以“窜门”的形式向他们介绍“资本运作”传销模式、和资金分配等内容,鼓吹“资本运作是国家暗中扶持行业,加入既有高额回报,诱使他们缴纳申购款,每份6.98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奋梅、马志军、张雪勇等42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就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奋梅、马志军、张雪勇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前来旁听庭审。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庭审将持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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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境转 评论 北海银海区法院公开:是山嘴子老张家人,在水泥厂上班,传销害人害己
这里有我认识的人 评论 北海银海区法院公开:这里有我认识的人
哈哈 评论 北海银海区法院公开:他们也在秦皇岛做
游客 评论 北海银海区法院公开:北海传销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真的是打不死的小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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