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参与“自愿连锁经营”传销 两年晋升“老总”获刑
南派传销 12-09合肥晚报丁丽丽
两年“越级晋升”到“老总”级别的王某,曾在肥西县多个区域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日前,经肥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肥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8月,王某经他人介绍,到肥西县桃花镇周边多个小区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上线人员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对下线人员购买的份额款按比例逐级瓜分。该传销组织要求,要想加入该组织,必须购买一份股(人民币3800元),成为股东,然后根据所买股份数量或发展下线的人数,将级别划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档次。加入该传销组织后,王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发展下线人员30余人,2014年10月,王某“越级晋升”到“老总”级别。
在该传销组织被侦破后,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肥西县公安局网上追逃。2019年2月,王某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和投入资金为计酬及返利依据,通过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丁丽丽)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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