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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40”为名将30多名亲友骗至芜湖 传销头目王某某被批捕

南派传销 08-08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博白县人民检察院

为了发展下线,王某某向亲朋好友发出了财富诱惑,加盟的亲朋好友又开枝散叶,致使30多人信以为真,千里迢迢陷入传销魔窟。时隔数年,传销头目王某某终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2020年7月23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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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博白籍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安徽省合肥市经传销组织成员洗脑后,投资69800元钱加盟费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第一代传销人员,接着又伙同刘某某、王某娜等人以搞“1040”国家阳光工程为名把王某斌、朱某某及其妻子钟某某骗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某小区,进行多人轮番洗脑,灌输快速发财致富的思想,诱骗其按人头凑份子钱的方式,交纳申购21份无任何产品的69800元钱加盟费,成为第二代传销人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

传销人员从上到下教唆加盟的人编造开超市、开洗车场、搞装修、做水电工程等虚假理由把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等骗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某小区进行洗脑后交纳人头加盟费加入传销组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传销网络。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上述方式从博白诱骗近30多人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加入传销组织,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案发后,已先后有多名涉案人员落网、被判刑。2020年6月16日,王某某在广西北海市高德镇一街道被公安民警发现并传唤到案讯问。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如实供述其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经过。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发展人员计酬为依据,发展他人传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此文来源:博白县人民检察院,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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