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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课洗脑骗亲友 成都18名“1040工程”传销骨干获刑

南派传销 09-05鹰鉴鹰鉴

18名“1040工程”骨干人员以“连锁经营”为名,将自己的亲友骗到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传销窝点,通过上课洗脑等方式,向其鼓吹投资69800元最终能获利1040万元的暴富梦。9月3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段某文等18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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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工程”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缴纳3800元获得加入资格,交足69800元获得发展下线资格及晋升机会,实行五级三晋制,在体系内设高管理人员,以发展人员数量或下线缴纳费用的多少作为返利、晋升依据,鼓吹最终获利1040万元对成员进行欺骗,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被告人段某文、唐某、韦某凤、吴某运、李某云、杨某红、杨某维、周某俏、庞某宝、伍某庆、何某良、梁某利、王某、曾某祥、杨某成、余某勤、黄某婷、林某军同属“1040连锁经营”组织吴某(在逃)伞下成员。

 

该团队于2015年初起,聚居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以上述方式发展壮大。

 

该团队先后设立了“段某文”经理室、“李某云”经理室、“庞某宝”经理室、“梁某利”经理室、“张某娟”经理室和“谭某”经理室六个经理室。吴某等人通过设立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经理室管理人员的方式管理经理室,经理室内设总管、窗口职务。

 

2018年4月,团队整合为五个经理室。经理室之间相互合作,并在纪律检查、份额申购,新人接应及学习交流等多方面交叉管理。

 

截止2018年4月,该传销团队共发展人员230余人,层级3级以上,各经理室发展人数、管理人员及具体职责如下:

 

段某文经理室发展传销人员43人。其中段某文任大总管,负责该经理室的全面管理,并分管团队所有经理室经晨窗口,唐某任自律总管,负责检查成员纪律遵守情况;韦某凤任申购总管,负责新成员加入的份额购买及登记上报;吴某运为经晨窗口,负责组织成员学习交流。

 

李某云经理室发展传销人员45人。其中李某云任大总管,负责该经理室的全面管理,并分管团队所有经理室能力窗口;杨某红任经晨窗口,负责组织成员学习交流;杨某维任能力窗口,负责提高成员能力;周某俏任自律配合,负责协助自律总管管理成员的纪律。

 

庞某宝经理室发展传销人员39人。其中,庞某宝任大总管,负责该经理室的全面管理,并分管团队所有经理室家庭发展窗口;伍某庆任自律总管,负查检查成员纪律遵守情况;何某良任能力窗口,负责提高成员能力。

 

梁某利经理室(含张某娟经理室)发展传销人员67人。其中,梁某利为大总管,负责该经理室的全面管理,并分管团队所有经理室能力窗口;王某为自律总管,负责检查成员纪律遵守情况;曾某祥为自律配合(前任大总管)负责协助自律总管管理成员的纪律。杨某成为发展窗口,负责督促成员发展新的及数据上报,余某勤为申购,负责新成员加入的份额购买及登记上报。

 

谭某经理室发展传销人员38人。其中,黄某婷任发展窗品,负责督促成员发展新人及数据上据;林某军为自律配合,负责协助自律总管管理成员的纪律。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1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不受侵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1年3个月到缓刑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金。[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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