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上千人 “1040工程”传销案一名传销骨干被公诉
南派传销 09-11李旭反传销团队李旭反传销团队
9月1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1040工程”为名在成都市新都区多个居民小区建立传销窝点,被告人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并先后担任“经晨”、“能素”、“自配”、“自律总管”等职能窗口,在该传销组织中承担管理、宣传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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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 被告人贺某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以投资、做生意等为借口,诱骗他人加入名为 “1040工程”的传销组织,要求其缴纳500元“精品费”、3300元(1份)至69800元(21份)不等的“门槛费”,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以获取非法利益。
该传销组织在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橄榄郡”、“邑品天都”、“北城一号”、“旺府豪庭”等居民小区建立多个传销窝点,用于传销人员的居住和宣传、发展下线等活动。
被告人李某某2017年2月加入该传销组织,并先后担任“经晨”、“能素”、“自配”、“自律总管”等职能窗口,在该传销组织中承担管理、宣传等职责。经查明,该传销组织共有20余层级, 涉案人员上千人。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参与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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