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资金超亿元!成都警方破获“1040工程”特大传销案 37人获刑
2019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破获一起涉案资金上亿元的特大传销案,先后抓获数十名“1040工程”传销“老总”。近日,该起特大传销案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宣判。
何谓“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然后你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2015年以来,杨某发、陈某龙等人等人先后在成都市新都区加入以“1040工程”为幌子的传销组织,其后又以投资、做生意等虚假事实诱骗其亲属、朋友加入该传销组织,要求加入人员缴纳500元(精品费)、3300元(1份)至69800元(21份+精品费)不等的“门槛费”,以“五级三晋制”作为人员发展和晋升的模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该传销组织在成都市新都区建立多个传销窝点,用于传销人员的居住和宣传、发展下线等活动。
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层级20余级。经四川开来会计师事务所鉴定,该传销组织所控制的40余个申购卡账户共计收到上千名传销人员转入的涉传销资金上亿元。
?
“1040工程”为名的传销活动申购单
新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发、陈某龙等3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1040工程”为名的传销活动,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参与人员累计120人以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的传销资金累计25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新都区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以及被告人归案后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6年4个月到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到5千元不等。
“1040工程”第一个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设立传销场所。该传销团队在新都区的小区内租房以“家庭”为单位设立传销场所。该传销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传销,首先不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行拉人加入传销组织,而是通过一系列手段,让被骗者逐渐放松警惕。
例如,新来人到这个“家”后,上线会当着新来者的面将为其买的新卧具、洗漱用品等一一铺好、摆好,让新来者感到“家”的温暖;其次,针对每个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谈话方式,并不谈传销,而是从你曾从事的工作或兴趣谈起,让你逐渐放松警惕。
特点二是发展下线犹如细胞分裂。该传销组织虽仍以3800元为一份虚拟份额,让参加人先交纳3800元取得会员资格,但从第二股开始每股为3300元,鼓励成员一次性购买21股,其目的是可以直接成为主任,获取更多返利;发展份数达到一定份额,层级相应提高,提成比例虽有不同,但因份数的增加,其提成也水涨船高。
在传销组织中,每个成员至多可发展3个下线,3条下线不断“复制”人员,犹如细胞分裂,组织规模不断发展、扩大,逐渐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并成为该组织的“资本运作”模式。
正是在利益前景驱使下,一些受骗者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加入传销,并在他人指导、配合下不断“复制”,将亲朋好友一个个拉入传销组织。
特点三是“薪火传承”式传销组织游戏规则。该传销组织内各层级之间互不往来,仅限于同层级交流,传销组织的游戏规则犹如“薪火传承”,不同层级掌握不同规则,上线始终掌控最根本的游戏法则,并有一整套工资提成及奖惩制度予以保障。
特点四是参加人员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前期所查办的传销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运作模式也较为简单,属于粗放型。而在陈志愿等37人案件和后期所办案件中,其中仅一半的被告人文化程度是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