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040工程”特大传销案开庭 19名“总管”成被告
12月8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青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青、陈某志等19人从江西、湖北、黑龙江等七省市来到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参加“自愿连锁销售”组织。
该传销组织先后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自愿连锁销售”等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份额,以获得加入资格,每名成员可发展不超过3名直接下线,依靠发展下线购买份额进行计酬和返利,并采取三进制(五个级别、三个晋级阶段)的模式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
五个级别即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三个阶段分别为业务员、经理、老总。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额数,对非法收益进行瓜分。
该传销组织体系分为多个小家庭进行管理,每个小家庭分别由“大总管”、“自律总管”、“能力总管”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小家庭间又交叉管理,交叉上课洗脑。
余某青等19名被告人分属不同小家庭,均在各自的小家庭担任总管职务,是传销体系中的骨干成员。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对被告人进行了提问,控辩双方交替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均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前,合议庭决定将四名对指控有异议的被告人提押到庭参加诉讼,其余十五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在看守所的远程法庭参加诉讼,庭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青秀区法院多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同步审理十人以上的多人刑事案件,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声明:此文来源于青秀法院。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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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评论 南宁“1040工程”特大:本人提供线索,还有一帮有组织,有纪律传销,组织能拿下吗?
心心相惜 评论 南宁“1040工程”特大:1040阳光工程,推荐人是什么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