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名传销人员提起公诉
南派传销 05-09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江南区人民
日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沃某、黄某明、孙某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沃某、黄某明、孙某梁以参与“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本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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