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在多地开展传销活动 商丘6人被公诉
南派传销 06-07李旭反传销团队李旭反传销团队
6月7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冯某强、赵某等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冯某强、赵某、杨某亚、谷某、杨某英、杨某梅等人经人介绍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后,为获取非法利益,以“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阳光工程”的名义在北京、南京等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该组织规定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发展上下线的顺序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购买的份额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截至2019年9月,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人数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被告人冯某强、赵某、杨某亚、谷某、杨某英、杨某梅在组织内积极发展下线且在组织内部均提升为“老总”身份。被告人赵某、冯某强在组织内先后担任“区长”职务,且二人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资金数额均达到250万元以上。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强、赵某、杨某亚、谷某、杨某英、杨某梅组织、领导以经营“自愿连锁经营业”,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六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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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 评论 以“1040阳光工程”为:南京浦口北外滩水城就有做1040工程的,南京很多地方都有人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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