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发展会员100余人 双峰一男子因传销被判刑
网络传销 12-01为民网陈鹏 季凡
以推销量子芯灸片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实际上是引诱、组织他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2017年11月29日,记者了解到,在经双峰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
据了解,罗某于2016年1月起,加入了山东的宝睿德贸易有限公司(为传销活动的总公司),该公司以149元和162元一片的价格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量子芯灸片,参加者只需缴纳2万元成为会员,公司给会员2片量子芯灸片,会员继续双线发展会员并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的数量和层级作为返利依据。
罗某在考察了该公司后,认为这不是传销,于是入伙,她以请喝茶、吃饭等方式邀请双峰的朋友们至茶馆、酒店等地方,向他们宣传量子芯灸片产品可以降“三高”、防癌治癌、打通人体微循环等治疗效果和保健功能,以及公司奖励制度,吸引人员入会。在短短两个月内,竟然就发展会员一百余人,组成层级十多级,向公司缴纳会费232万余元。
2016年8月4日,罗某在乌鲁木齐被抓获。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发后,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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