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网络“大V”买卖虚拟货币只赚不赔?别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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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以“炒虚拟货币只赚不赔、上涨万倍”为幌子吸引社会公众充值炒币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月23日,五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五华区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公诉人对证据详略得当地出示、对被告人层层递进地发问,结合法庭辩论进行释法说理,当庭上了一节生动形象的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法治课。
案情回顾
2022年9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加入某超算项目,在该项目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宣称该项目是“泰国摩根基金会和加拿大BNB生态基金”共同发起,基于稳定币USDT的超算系统,通过诱骗参与人以虚拟币USDT(俗称U币、泰达币)进行投资,获取做市本金1%的日化收益,及发展下线获得下线流水收益,根据发展会员数量、充值金额、购买VIP等级金额,形成多层组织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数、充值的数额、VIP等级和层级作为返利依据。
被告人赵某某、李某某等人系网络“大V”,通过抖音、腾讯、微信等网络平台对该项目进行推广宣传,在云南昆明、黑龙江哈尔滨、辽宁丹东、浙江、江苏、重庆等多地发展下级会员。经鉴定,某超算项目资金规模为一千余万USDT,折合人民币为一亿余元。
利用USDT等虚拟币开展传销的新形式,正在成为目前传销犯罪的新趋势,这种传销形式试图利用大众对新生事物认知不全、好奇心强、急功近利等心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众参与。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不能作为货币进行流通。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是非法金融活动,为了防止虚拟货币成为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禁止任何人员和组织面向公众提供从事虚拟货币行业的业务活动。对虚拟货币类传销进行严厉打击,不仅是避免群众上当受骗,更是对我国金融货币秩序的保障。
检察官提醒:
当前各类名目的传销活动猖獗,形式多样,花样翻新,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不断增强。以“虚拟货币”为名的传销、以“网络加盟代理商”为名的传销、以“开心免费旅游”为名的传销层出不穷,面对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必须提高警惕!参与传销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一定要提高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勿受高额利益诱惑掉入传销陷阱!
五华区检察院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应对传销犯罪活动的新特点新变化,并将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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