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资真传销,警惕“古玩拍卖”网络传销陷阱
姐弟三人参与“古玩平台”竞拍,低买高卖赚差价,发展下线还赚返利,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了网络传销的陷阱。
近日,闽清法院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件,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件详情
2022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经余某(已判刑)等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注册成为某古玩平台会员。
该平台的运营模式有两种获利模式:

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在明知该古玩平台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口口宣传等方式,对不特定公众进行宣传诱导,骗取传销参与人投资竞拍“古玩”。
经查,詹某云直接或间接发展詹某英、詹某锋等33名下线人员,下线层级达7级,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100万余元;詹某英直接或间接发展詹某锋等32名下线人员,下线层级达6级,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90万余元;詹某锋直接或间接发展31名下线人员,下线层级达5级,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70万余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伙同他人以投资理财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参与人缴纳的资金,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综合考量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具有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詹某英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詹某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詹某锋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中竞拍的古玩并无实物交易,参与者本质上是通过“拉人头”来非法获利。传销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安定团结,还会引发社会各种刑事案件的发生。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果断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 收益 诱惑,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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