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骗人者可恨被骗者可悲 迷途知返犹未为晚
专家论点 08-14上海法治报刘爱国
因为传销活动本身不会产生增值,无任何利润,钱来自何方呢?答案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骗人者可恨,被骗者可悲。迷途知返,犹未为晚!
传销是一种违法活动,主要是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表面人性化的方式,以产品作价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非法集资、骗取钱财的行为。
虽然对传销及其危害,媒体不遗余力地进行了宣传,但还是不断有人深陷其中。
那么,该如何识破传销骗局呢?
我们可将传销活动看作一棵树,策划组织者如果是树根,发起者(最高层)是树干,二级经理是大树枝,三级、四级是小枝桠,那么绝大多数参与者都是树叶。
树根越扎越深,树干越长越粗,树枝随着生长,而树叶本身却不能再生长枝芽,更不会长出其它派生物,只能终生以绿叶的身份伴随树木生长,为树木吸取光照,遮风挡雨,存在一两季后,就会慢慢发黄、枯萎、变干而脱落。
要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树叶,只要看这个活动是你策划的,还是被他人拉去参与的。如果是被人游说拉拢参与的,多数为树叶无疑了。
参与传销的“树叶们”,其后果是悲惨的。
因为传销活动本身不会产生增值,无任何利润,钱来自何方呢?答案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正所谓:发起人坑了参与者,先来的骗了后到的,早的占了晚的大便宜。
最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同乡碰倒同事,亲戚压倒朋友。真正谋取暴利的,只有组织者、策划者和实施者,多数参与者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传销者有本“魔鬼辞典”,用些预谋的套路引诱发财心切的人上钩,参加者发现上当后,一般不会甘心损失。
这就是组织者精心设立的一个怪圈,利用参与者为组织者出力,继续用这个圈套使开始的受骗人变为骗人者,在自己的亲友之间串连,一骗一大片,像瘟疫一般蔓延传播。
非法传销扰乱了社会秩序,干扰了经济发展。如果人们不工作、不生产,一心去搞所谓的资金运作,其后果不难想象。传销,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安定,也引发了不少刑事案件,导致了家破人亡等悲剧发生。
盲目加入传销,会付出惨痛代价,悔恨终生。
如今,刑法已明文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骗人者可恨,被骗者可悲。
迷途知返,犹未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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